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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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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宣言
奇韋系統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奇韋公司)為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,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 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並取得 台端同意,請 台端詳閱:
一 蒐集之目的:
1 保單管理系統服務。
2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。
二 個人資料之類別:
1 暱稱。
2 連絡方式(電話及E Mail)。
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1 期間:蒐集之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2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3 對象:奇韋公司及所屬工作人員、奇韋公司合作廠商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4 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四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1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
台端就奇韋公司向 台端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得向奇韋公司行使下列權利,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履行契約所必要外,奇韋公司不得拒絕:
1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2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3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4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5請求刪除。
2 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
台端如欲行使上述權利時,得以書面方式向奇韋公司申請,申請書面送達地址:
台北巿 松山區 民權東路 3段 142號 10樓 1002室。
如:台端因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奇韋公司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五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
如:台端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惟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時,基於蒐集目的業務之執行, 奇韋公司將有可能延後、提供未完整或無法提供有關業務之服務。
六 凡因本同意書而生之爭議,雙方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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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奇韋系統公司 」非政府機構,所有的保險商品:都是一筆一筆建立和校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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秉持誠信原則 專題時間需有60分鐘或以上 當日出席需有50人或以上

有關「 早會專題 」的:時間、人數、地點 我們會有專人盡快與您聯絡與確定 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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